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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高明水厂第三期扩建工程自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点击:707 时间:2012年2月1日 来源:

招标编号:0724-1200F05N0049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业主单位: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2-02-03
所属地区:广东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机械设备


项目名称:高明区高明水厂第三期扩建工程自控设备采购项目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一批自控设备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进行所投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技术资料、人员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和提供完成这些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以及其他相关服务。详见《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书》。
2.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必须是主要设备(指可编程控制器)制造商或主要设备制造商授权系统集成商。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名称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的购标登记表上的名称一致。
3)制造商在近五年内(2007~2011)有过至少3个给水厂或污水处理厂的自控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并且通过验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整理入投标文件),包含有效的供货合同及验收报告,无验收报告的须提供用户使用情况证明。业绩证明材料需能反映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在内的上述所有要求。
4)非投标主设备制造商投标时,必须取得投标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由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可编程控制器)出具的致招标人关于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备品备件的承诺书。
5)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无客户方提出的经济诉讼和在以往的工程中无严重违约行为。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1月18日起至2月3日止(节假日除外:1.21~1.31休息)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出后不退。
国内邮购者应将快递费用人民币100元和标书款共400元一同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部,帐号:75790112311073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购者传真的汇款单(汇款备注处必须注明招标编号末5位字母和数字)后,用航空快递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当责任。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2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佛山市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
电话:8675788020555传真:8675788023555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法人授权函(加盖公司公章)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系统集成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邮购的可以在招标公司网上公告中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6.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2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天存入或汇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
保证金的使用将按第二章第19条规定执行。
7.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
电话:8675788020555
传真:8675788023555
联系人:李军、黎莉珩
招标人:佛山水业集团高明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沧江路142号
电话:8675788889967
传真:8675788881266
联系人:谭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