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据媒体报道,陕西省志丹县委书记祁玉江上任3年零3个月来,只要人在志丹县,他几乎每晚都去捡垃圾,这一举动在当地已是家喻户晓。在祁玉江的带领和影响下,志丹县经过3年多的努力,被评为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那么作为一县之长,县委书记有必要每晚捡垃圾吗?这样的行为是大材小用还是身先士卒?本报今日刊登各方观点,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启迪。
书记捡垃圾要多给掌声
◆杨红兵(江苏如东)
书记捡垃圾勇气可嘉,坚持可贵,绩效明显,使志丹县一跃成为全国卫生县。但此举并未博得一致掌声,反而引来网友和坊间热议,争论的焦点是书记该不该长期坚持捡垃圾?
笔者认为,脱了官帽,在日常生活中书记首先是一个有着强烈责任心和环境意识的市民,既然如此,对书记捡垃圾就不应太觉得诧异。
在一些人眼里,书记深夜带人捡垃圾,会影响行政效能。打扫卫生是环卫部门的职责,应该将任务层层分解,最后由环卫工人落实,书记只要按照程序办事,做好依权监管的工作,不必事必躬亲。然而这种理想化的管理很难将现实工作向前推进,不少法规最终沦为一纸空文。从这个层面看,领导身体力行往往胜过文山会海,领导示范会带动更多人自觉投身到环境保护中来,无声地督促市民养成良好的习惯。
用制度推动工作更重要
◆张永琪(安徽巢湖)
志丹县取得全国卫生县的成果,是否就是县委书记夜夜带人捡垃圾捡出来的,笔者不敢妄断。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县委书记能放下架子带人捡垃圾,这对志丹县晋身为全国卫生县,肯定起到了正面作用。捡垃圾也是正业,这样的“垃圾书记”多些好。
书记夜夜捡垃圾,既然已经坚持3年多,现在又经媒体报道,可以预想,只要祁玉江在志丹县委书记任上,他会继续做下去的。但是祁玉江不可能一直在志丹县委书记任上干下去,他一旦离任了怎么办?有人愿意接过他手中的红旗,继续做下去吗?对此,大可不必杞人忧天。继任县委书记可以接着这样做,也可以不这样做,只要都是真正执政为民,用制度去推动工作也是环保接力棒,同样会赢得民心的。
为何不建立有效机制?
◆诸震鸣(江苏苏州)
人们常说上行下效,但是,祁书记的“上行”未必有“下效”。“上任3年零3个月来,只要祁玉江在志丹县,他几乎每晚都去捡垃圾,他的这一举动在当地已是家喻户晓。”这就从一个侧面凸显出,至少相当多的人并没有认同祁玉江的举动并一同参与到捡垃圾的队伍中来。否则,也不需要祁玉江这个新官要上任一把火烧了3年多。
当然,笔者并没有贬低捡垃圾的举动的意思,但是如果志丹县到了需要书记去捡垃圾的地步,那么保洁和环卫人员哪里去了?在祁玉江这种率先垂范行为没有收到上行下效的效果,甚至在思想层面上都没有取得成效的情况下,与其花费3年的时间夜夜捡垃圾,还不如从制度的层面上去要求,督促相关部门,使之建立起强有力的责任机制来保证整个县城的街道保洁工作有效开展。[page]
思想里的垃圾也要捡
◆李振忠(山东青岛)
书记捡垃圾是不是做秀?是否做秀,比较容易检验。一是昙花一现,二是长期坚持。一年当中捡了一次垃圾,你可以说他是做秀,让别人捡,自己只做做样子,吆喝两声,照照新闻照,此谓做秀。而一个县委书记坚持了3年零3个月,并且亲手去捡,还说他是做秀,显然就有些吹毛求疵了。
其实,全国的书记都可以上街捡垃圾。无论管一部门一单位的书记还是一县一省的书记,都可以像清洁工一样来扫扫垃圾。期待所有的书记们都学学祁玉江,捡捡垃圾,也捡捡思想里的垃圾。思想上没有了垃圾,行动上就会越发与人民群众贴近,就会给各地创造一个美好的环境,开创一种更健康的政绩观。
捡垃圾不能因小失大
◆童克震(安徽凤台)
执政为民需要官员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无限的有效工作中去。如果把有限的精力耗在本职工作之外的细枝末节上,即使费尽心力,也仍然是执政的“门外汉”,是对本职工作的不负责任,也愧对人民的重托和厚望。
官员执政为民突出的是“智大胜千军”,而不是“力大胜一人”。无执政智慧的喧宾夺主敲边鼓,只能拖累区域发展大计,直至酿成更大的误国误民。去年湖南省长沙市市委常委、浏阳市市委书记易佳良带领6名干部在溪江乡福田村以200斤稻谷/亩的价格租赁了农民2.8亩稻田种水稻,引发舆论炮轰,被斥为“不务正业”、“玩弄权力”和“官场做秀”,其结果也并没有带来执政为民的新风。笔者认为,“当官要为民做主,不是回家卖红薯”。官员偶尔宣传性示范不是不可以,但更多时间应该用在千头万绪的执政发展大计中。县委书记上任3年每晚捡垃圾并不会捡出民心民意,也不会捡出经济社会的发展,只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