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喀什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硫工程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一、主管单位: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1 DCS
标段2 国产阀门
标段3 防腐材料供货及施工
标段4 衬胶管道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2、设备生产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有设计、制造环保设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等相应的资质,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3、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配套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同类型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设备生产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进口设备代理商则应提供进口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无在华电集团系统不良施工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建筑安装工程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9、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0、防腐材料供货及施工具有相同或相近工程施工的能力与资质,且近3年有三台(套)及以上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良好经验。
11、其它要求见下表: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投标商资格
标段1 DCS 1.投标方应在国内具有6套以上350MW或以上机组脱硫运行业绩的DCS业绩。
2.注册资金 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标段2 国产阀门 1.投标方应在国内具有6套以上350MW或以上机组脱硫运行业绩的国产阀门业绩。
2.注册资金 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标段3 防腐材料供货及施工 1.投标方应在近三年内完成350MW或以上机组的同类或相似的工程两项以上。
2.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标段4 衬胶管道 1.投标方应在近三年内完成350MW或以上机组的同类或相似的工程两项以上。
2.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七、报名时间:2013年3月7日--2013年3月13日。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010-57038358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