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民政局中心敬老幸福园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民政局中心敬老幸福园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2013]147号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太阳能热水系统,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验及交付使用等所有工程;满足300人用水需求,老年人洗浴热水恒温,太阳能集热器安装在楼顶,水箱放置在楼后水箱间,冬季辅助热源为地源热泵。投资概算为人民币40万元。具体设备清单及设备技术标准详见如下:
(一)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及安装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
(二)河口区中心敬老幸福园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要求满足300人用水需求,逐日提供生活热水产水量不低于18吨, 24小时供给热水,出水水温恒定在40—50℃。
(三)招标人提供设计方案及原理图,投标人可在不降低设计标准的条件下进行优化。太阳能集热器布置屋顶,水箱置于楼外水箱间,楼面尺寸及太阳能设备平面布置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控制柜放置于室内,具体位置以双方确认的图纸为准。
(四)产品、系统安全标准要求项目:
1、真空管:提供真空管全自动生产线(现场照片作为依据)相关图文资料;全玻璃真空集热管技术参数要求;吸收比>90%,发射比<0.06,空晒性能参数>190 m2℃/kw,均匀热损失<0.85W/m2℃;真空品质;吸气剂镜面轴向长度消失率<50%;吸收涂层变浅区长度:<50mm ;材质为高硼硅玻璃;提供近两年内国家相关部分的检测报告;具有专利技术。
2、集热器支架:支架采用4号角钢加工完毕后进行整体热镀锌处理,连接方式:采用不锈钢螺栓连接。
3、集热器:提供集热器的热性能检测报告 瞬时效率截距≥0.64 总热损失系数≤3.0。
4、10T(2个)保温 水箱:水箱采用组装方式,不答应现场焊接;内胆采用304-2B不锈钢板组合,均匀厚度≥2mm ;保温层采用聚氨酯高压整体发泡而成,密度要求35~45m3/kg,≥60mm厚;水箱外壳采用0.8mm厚镀锌板喷塑;提供省级水质检测报告。
5、水泵:水泵采用进口、合资品牌:威乐、格兰富等。
6、管路及保温:太阳能循环管道采用国标热镀锌钢管; 阀门等采用铜配件(杰克龙、埃美柯);保温材料为40mm厚聚乙烯保温,并采用防锈铝板防护。
7、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应该具有高温断续循环防炸管、防冻循环、防冻电热、故障报警、开机自检、高温防烫、恒温供水、控制柜防雷击、防漏水、远程监控等等功能,并要求提供具体功能说明及实施措施。
8、防护措施:系统有安全阀、排气阀、水处理、防漏电、电热带接线装置、防倒流装置、泄水阀、安全通道、管道放坡、穿线管、控制柜尽缘垫等防护设施及说明。
9、系统 设计
系统计算:提供集热器效率、单片集热器面积、系统所需集热面积计算过程,且数据正确。
系统设计: 系统优化设计,满足要求功能。系统摆放布局公道,整体美观,提供效果图或相同工程的施工照片并作为后期验收依据。
二、采购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德胜街5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5552770701
三、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治理中心
报名地址:河口区河聚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国资中心窗口
报名联系方式:(0546)3886086
四、供给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将空调机、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等9类产品确定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产品设备的品牌;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职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5月3日17:00时前(正常上班时间)。
获取地点:河口区河聚路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国资中心窗口
获取方式: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的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获取投标文件PDF版。
六、提交投标文件及证件截止时间:2013年5月22日上午9:00时
开标时间:2013年5月22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民政局四楼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拟参与本次政府采购的企业于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开户行:山东东营河口农村贸易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账号:9050105100842050000568,账户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可交纳现金、电汇等,但投标保证金必须到账后,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资中心窗口出具保证金收据(无保证金收据取消投标资格)。不按时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参与投标的供给商无故不参加投标、中途弃标、投标过程中不同供给商的报价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行为、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后不按时领取中标通知书、不按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安装调试完毕且无其它争议,由采购人出具相关证实后无息退还。未中标者每周周一和周五两天无息退还。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韩女士 丁先生
电 话:(0546)3631057 15552770701
传 真:(0546)3631057
监视及公证单位:政府采购监视治理办公室、河口区公证处。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治理中心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