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广场治理处驾驶式扫地车 |
| 采购项目编号 |
LZCXJ2013-21#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 |
| 公告类型 |
征求意见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
2013-07-19 16:30 到 2013-07-24 16: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广场治理处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采购内容 | 附件 |
| 各包供给商资格条件 |
参加投标的供给商资格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当企业;2、具有良好的贸易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非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则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6、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并购买本招标文件。本次采购不答应联合体投标.见附件 |
|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
见附件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乐山市广场治理处
联系方式:13808139201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439号贸易银行三楼)联系电话:0833-2435195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35195 |
| 其它内容 |
各潜伏供给商: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正当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然、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供给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广泛征求各供给商的意见。如以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存在倾向性或不公道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公道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3年07
月24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