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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采购招标

点击:634 时间:2013年10月23日 来源:

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采购招标
2013-10-21    
开标时间:2013-12-04
1、招标条件
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采购已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和工程概况
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采购,包括: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集成、设备供货、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所有的服务。包含而不限于以下:系统的接口设计、设计联络、系统集成、设备批量制造、工厂检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及保险、仓储、材料和设备进场交验、施工安装、测试、试验、完工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试运行、预验收、试运营、竣工验收、人员培训、技术资料提供、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知识产权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标准: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壹级资质证书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4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若非自己生产,需提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3.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投标人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其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中无重大安全事故。 
投标人业绩要求:
3.8投标人2008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国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具有一个与业主签订的已完工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铁正线(不少于10个车站及区间)项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或总包(须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业绩。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处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期满三个月以上,专业类别为机电工程专业,不接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有效。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与业主签订的已完工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铁正线(不少于10个车站及区间)项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或总包项目(须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法
4.1报名时间:2013年 10月 22日~ 10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4.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3.1单位介绍信;
4.3.2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是否符合第4.3款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购买招标文件的初步条件。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审查意见为准。
5、开标时间:2013年 12 月 4 日上午09:30。
资质文件接收邮箱:zhaobiao161@163.com
联系人:向 东   手机:13521994340    
电 话 010) 58468400    51396132 
传 真 010) 51396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