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环卫处翻斗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报价和竞争性谈判。
1、招标编号:xszfcg2009228j
2、项目名称:象山县环卫处翻斗车采购
3、报价范围: 详见采购清单
4、交 货 期:中标后签订合同时约定
5、交货地点:象山县环卫处内
6、评标办法: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最低价中标原则
7、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付货款70%,运行三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货款总额的25%,余款5%自验收合格一年内全部付清。
8、投标有效期为90天
9、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传真)时间:2009年12月3日起至2009年12月9日止,每天8: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10、谈判投标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仟元整 (可采用支票、汇票)
1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参加供应商缴纳)。
13、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于2009年12月10日下午13:45递交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逾期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4、竞谈开始时间:2009年12月10日下午13:45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进行。
15、招标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
联系人:李姝华
联系电话:0574—65733011、65733022 传真:0574—65733060 邮 编:31570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新丰路199号)
帐 号:39703001040012500
招标文件可直接在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xsbm.gov.cn/zbtb或 http://www.nbzfcg.cn
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递交投标文件、购买标书费用等)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指定地点办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