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盘县电厂#1、#2机组改建工程(1×660MW)电袋复合型除尘器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盘县电厂#1、#2机组改建工程(1×660MW)电袋复合型除尘器EPC总承包
2. 招标编号:GXTC-0903090
3. 资金来源:自筹
4. 招标范围:1(台/套)电袋复合型除尘器
计划竣工时间:2012年4月
5.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下列条件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的必要条件,凡是不满足如下条件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后审。本项目采用二步法开标,若投标人没有通过资格后审,将不再通知其参加第二阶段的开标。)
A)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具有设计、制造、安装电或袋式除尘器的制造厂商。
1) 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具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机组电或袋式除尘器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并具有相关的安装资质(或长期合作的安装单位)。
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分别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除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分别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除外)。
B)业绩要求
具有3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电除尘器或袋式除尘器)运行业绩。
6.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09年12月3日起至2009年12月9日止,每天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7.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8. 投标文件接收起、止时间和地点: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0年1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1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接收起、止时间:视评标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贵阳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视评标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10年1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视评标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贵阳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人: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建军
联系电话:0851-866581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朱梦旦、翟华民
联系电话:010-88354433或68315588转205、710
传 真:010-88356017
电子信箱:gxzb33@sina.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1110-1-01-826-001291-04
联 行 号:302100011106中信总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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