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_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办环资【2008】21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发改办环资【2008】2183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内。
2.2 建设内容:本次招标部分为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6000吨废水处理工程部分污水泵、部分管道、脱色系统、污泥处理系统、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及沼气利用系统等。
废水处理二站扩建工程污泥脱水设备及机房、沉渣池、站内废水收集系统、鼓风微孔曝气系统、脱色系统、部分管道、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及沼气利用系统等。
519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曝气池搅拌系统、微孔曝气系统、曝气鼓风机、污泥浓缩池、污泥压滤机、厌氧池管道改造、脱色系统、部分管道、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及沼气利用系统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货范围及要求”。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监理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项目总监:具备总监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07年5月以来完成2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个监理合同造价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下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 12 月 7 日至2009年 12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技术改造监督管理部(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查证核实。若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报名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09年 12月 29 日 10_时 0 分,地点为_四川省人民政府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
联 系 人:贾吉鸿 __
联系电话:0831-3565780